近日,连成环保收到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、浙江省财政厅、浙江省国家税务局、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,证书编号为GR201433001301,发证时间为2014年10月27日,有效期三年。 根据相关规定, 2014年1月1日起连续三年,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按15%计缴政策执行。 此次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,更是显示其较强的的实力,并且三年内可享受15%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,该事项对公司业绩将产生有利影响,有利于节约税收,增强公司盈利能力。